法庭论辩准备阶段——琢磨酝酿,备而无患 法庭论辩是诉讼的重要手段。论辩质量的高低,影响着法律的正确适用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论辩活动绝对不能在没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仓促上阵,更不能以“做把式”、“走过场”或应付的思想和做法去对待法庭论辩。要立足于作好充分准备,力求获得成功。 法庭论辩准备是由以下几个步骤构成:研究案件材料;确定案件的诉讼立场;规划发言内容和拟定发言提纲;发言的文字修饰等。 (一)法庭论辩的准备工作,开始于对案件材料的研究。即使十分简单明确的案件,也应仔细熟悉案情。只有对案情了如指掌,才可能有出色的论辩。人们随着实践的反复,经验日益丰富,已具备迅速查明案情并抓住其重点的能力。如果不认真研究案件材料,仍然不能指望法庭论辩的成功。了解了案情,才有可能从繁杂的案件材料中找出重点,消除迷惑,制定出自己参加法庭调查的方法和对策,确定论辩的立场和内容,拟出发言提纲。研究案件材料主要通过问卷来进行。阅卷时要全面阅读和重点研究相结合,注意正反两个方面的证据;要着力发现和分析矛盾,从中寻找有利于论辩的证据;对阅卷中发现的重点和疑点,作好阅卷摘录,注明卷号、页码、时间等便于提供查找的信息。 (二)研究案情是件需要持续不断地多动脑筋的艰苦工作,在分析案情时,思想必须完全进入案件之中。在充分熟悉案件材料之后,就应确定构成法庭发言的主要内容和诉讼立场了,在选择诉讼立场时,又必须以案件的确凿情节,法律的要求及演说者本人的内心确信为依据。诉讼立场有预定立场与最终立场之分。预定立场是分析35审材料的结果。最终立场是在法庭调查结束之后确定下来的,它去法庭论辩中所要坚持的立场。要选择出正确的立场,不仅要借助了案件材料,而且还要很好地了解法律、法学理论和司法实践。 (三)论辩提纲是庭前准备的发言提纲,它既是论辩发言的主男思路的反映,又是整个论辩对策、层次及诉讼主要观点和根据等论邦构想的蓝本。应根据自己的分析,有的放矢地准备一个简明、实用的论辩提纲。论辩提纲具有预备性,它是事先准备的。有的是准备在论辩时作为一方意见提出的发言提纲,如辩护发言提纲;有的是预料对方提出某些问题,而准备的答辩发言提纲,如公诉人的答辩提纲。由于是预备性的,便要尽可能做到有备无患,预见深广,预备充分。这种预备性的论辩提纲,还应是论辩整体构想的反映,对可能发生的多轮论辩都应有预见地相应预备,并注意到各轮论辩的层次和阶段性。同时,论辩提纲应具有针对性,观点鲜明,问题集中,焦点十分即确。一般来说,论辩争执的焦点、难点应准备提纲,而一般的次要的问题可不准备;具有专业性、复杂性的问题应准备,平常的、简单的问题可不准备;政策和原则性强,分寸感细微的问题应准备,常态涉及面的问题可不准备。而且,应注意,辩论、答辩发言,通常是即时言词论辩,临场没有难备的时间,只能在事前准备的提纲的基础上,边听边修改。因而,要求精力高度集中,针对对方的发言,灵活应付,因而没有必要将论辩提纲转换成一篇面面俱到的论文稿。写论文稿的做法势必费时费力,还可能束缚论辩的临场发挥,将活生生的论辩搞得死气沉沉,导致论辩发言流于照本宣科。基于此,论辩提纲只需有揭示性的词汇即可,留下自由广泛的临场发挥的空白。 (四)开场发言,是任何一个律师在整个论辩活动中的最关键时刻,届时,他将把自己苦心准备的工作成果提交给法庭、听众评判。法庭论辩也和其他论辩一样,如何开场是非常重要的。正如一项发明创造一样,论辩初始就应该具有独创性和鲜明的个性。切忌慌慌张张地开始讲话。只要在开场发言中给法官及其他人员留下足够强烈的印象,那你就为案件最终得到有利的评判增添了必要的筹码。 开场发言有两个主要部分——责任、损害和损失。 第一部分,即责任表达,是对背景及引起损害的活动的陈述。该陈述从介绍诉讼参与人入手,介绍当事人及其背景情况;介绍代理人;对“原告”和“被告”两个术语加以界说。 经过精心的准备和设计,可以归纳为如下内容: 1.委托人背景情况的有利方面; 2.损害事件发生的背景、场所和情节; 3.委托人胜诉证据的各必要要素的支持事实; 4.专门术语的定义,对专门问题的简要背景解说; 5.见证人姓名,观察所发生事情的机会以及他们的所见所闻; 6.从证据收集中取得的对方证人所作的于己方有利的承认或于己方有利的事实; 7.有专门技术的人员及其对认定事实的作为; 8.委托人方面的问题或弱点,应把它们的反面效用减少到最低限度的方式揭示出来。 第二部分,损害和损失的表达,就是要把委托人人身或物质损害的情况准确而得体地表达出来,即要把委托人因对方行为的不当或非法而遭受的物质、人身或精神上的减损,加以客观描述,在一定场合下还可用金钱的形式表现出来,使听众能更直接客观地了解委托人的现状。 开场发言虽由以上两部分组成,但应当是一个连贯的具有说服力的叙述,是围绕一个中心——律师本人对本案的主见,相互关联而形成的一个方案。该方案应以清晰的条理性,有力的逻辑性为基调,使它在开场发言过程中释放出能量,这个能量就是说服力。 在开场发言准备这一阶段,作为一名律师,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夸大案情事实; 2.不要为你的当事人或者为案情的任何方面表示歉意; 3.不要把毫无证据的东西说成事实; 4.不要在自己论据的任何方面徒增繁文缛节; 5.不要等待对手首先提出你证据中的不足之点; 6.要强调你是在请求法官帮助下达成对双方都是公平合理的判决; 7.要请求法官,在听取全部证据并研究有关法律规定之前不要先作出决定; 8.要以不偏不倚的口吻,在即将结束发言的时候向法官说明,希望有机会在最后争辩中对证据作更加充分的论述,以及你认为委托人应该得到怎样公正赔偿; 9.要传达这一思想,即希望获得接受实际赔偿的权利,因为根据现有证据,那是委托人理所拥有的权利。 毫无疑问,为准备一份“有效”的开场发言而花气力是完全值得的,因为它影响着对整个论辩的评价。常言道:“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开局的好坏将对整个过程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因此,对于开场发言心理对策的准备应得到所有律师的重视。
《律师实用心理》 作者:俞静尧编著 |